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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深圳市室内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的公告
2021-02-23
为完善深圳市室内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加强职称评审管理,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公开征集深圳市室内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评审委员的专业范围
建筑装饰设计、工艺美术(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
二、征集评审委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
(三)具有比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并取得同层级职称
(五)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
三、评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职称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者职称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自觉接受
2、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3、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4、评委委员、专业组成员,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
5、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审委员征集方式
深圳市室内设计高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选,通过后在专家登记入库系统注册登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进入评委库。批准入库的评委不进行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实行动态备案管理,核准备案有效期不超过 3 年。评委会组建单位有权对专家库中不能履行职责的评审专家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办(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55——83869411,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52号A963设计大厦5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室内设计高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2021年 2 月 5 日